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3月6日,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第5期。本次公布的普通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5大类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水产制品、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共抽检307批次,其中合格304批次,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率为0.98%。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同时,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黄曲霉毒素B1
黄曲霉毒素B1是黄曲霉、寄生曲霉等产生的代谢产物,黄曲霉毒素B1多在农作物因潮湿发霉变质时产生。其毒性作用主要是对肝脏的损害。若长期大量食用黄曲霉毒素B1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肝脏造成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2017)中规定:黄曲霉毒素B1在花生及其制品中的最大限量为20μg/kg。
二、氧氟沙星
氧氟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因抗菌谱广、抗菌活性强等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然而,氧氟沙星的各种盐、酯及其各种制剂可能对畜禽及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危害。《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中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氧氟沙星(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三、地塞米松
地塞米松是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之一,有抗炎、抗休克、抗过敏、抗毒素等作用。长期食用含低剂量地塞米松的动物性食品,可能会在人体内蓄积,干扰人体的激素分泌体系和其他正常代谢。农业部第235号公告《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规定:地塞米松在牛的肌肉中的残留限量为0.75μ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