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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4批次食品不合格

2020-02-21 18:44:4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2月21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7期)》。据通告,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豆制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共3类产品125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21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总体情况

抽检豆制品4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抽检肉制品45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海南旺佳旺商贸有限公司王府井店销售的标称云南乖乖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酥豆腐干(原味)(规格:85g(6包装)/袋,生产日期:2019-04-27),检验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二)海南旺佳旺商贸有限公司王府井店销售的标称云南乖乖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酥豆腐干(海苔味)(规格:85g(6包装)/袋,生产日期:2019-04-27),检验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三)海南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佛山市顺德区从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自然派鲜味牛肉干(规格:100克/包,生产日期:2019-01-09),检验项目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糖业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省制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四)海南南国超市贸易有限公司鑫万福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平顶山市明轩油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磨香油(芝麻油)(规格:180ml/瓶,生产日期:2018-08-02),检验项目酸价(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布。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如经查实,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食品添加剂,广泛用作防腐剂,对霉菌具有较强的抑制作用。长期大量食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产品,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防腐剂超范围使用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超范围使用了该添加剂,或者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含有该添加剂。

二、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三、酸价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酸价超标严重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肠胃不适。造成酸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企业原料采购把关不严、生产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存贮温度较高时易导致食品中的脂肪氧化酸败。

附件:本次检验项目

 

豆制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肉制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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