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20>>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食品4批次不合格

2020-02-14 16:46:0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月14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通告称,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保健食品共6类产品18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76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抽检食用农产品146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42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抽检水果制品1批次、糖果制品14批次、调味品1批次、饮料16批次、保健食品2批次,全部为合格产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三亚盛万佳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凯特芒,检验项目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文昌文城达泽肉摊销售的瘦肉,检验项目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文昌文城文帅肉摊销售的乌鸡,检验项目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文昌百佳汇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水芹,检验项目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琼海分所。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布。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如经查实,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