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称,近期,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方便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类食品1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污染物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县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和县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以上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
现将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1、标称安徽大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菜籽油,溶剂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马鞍山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2、合肥瑶海区熊德宝粮油商行销售的标称为安徽大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菜籽油,溶剂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