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抽检信息公示2020年第1期。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糕点、酒类、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饮料,共计244批次,合格239批次、不合格5批次。
其中,抽检餐饮食品8批次、豆制品8批次、糕点27批次、酒类4批次、肉制品29批次、乳制品4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7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批次、水产制品8批次、速冻食品12批次、饮料4批次,检验结果均符合要求。抽检食用农产品54批次,其中52批次合格,2批次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5批次,其中24批次合格,1批次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抽检蔬菜制品18批次,其中17批次合格,1批次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抽检水果制品35批次,其中34批次合格,1批次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区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菅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查处情况将按规定公开。
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应当选择正规渠道购买食品并保留相应购物凭证,不在无证食品摊点选购食品,不购买有异色异味或来历不明的食品。
不合格食品
石峰区绿源生鲜超市销售的韭菜,腐霉利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株洲田心店销售的小西芹(芹菜),氧乐果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株洲润华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五香花生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株洲市芦淞区建凡商行销售、标称株洲玉玲龙酱菜调味品厂生产的小米辣爆剁椒,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株洲市奇迹农贸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合泰店销售的开胃金桔,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食品不合格信息 | |||||||||||||||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食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 |||||||||||||||
检验依据:GB 19300-2014、GB 2760-2014 | |||||||||||||||
序号 | 食品名称 | 食品分类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 | 承检机构 | 报告编号 | 抽样单号 | 标准值 | 实测值 |
1 | 五香花生米 |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 / | / | 株洲润华商业有限公司 |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红旗中路25号(时代大道和白云路交汇处) | / | / | 2019-11-18 |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 4303191239176-S | DC19430200564600021 | ≤0.50g/100g | 0.64g/100g |
2 | 开胃金桔 | 水果制品 | / | / | 株洲市奇迹农贸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合泰店 |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合泰大街宾湖大楼 | / | / | 2019-12-18 | 二氧化硫残留量 |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 4303191239215-S | DC19430200564600060 | ≤0.35g/kg | 1.64g/kg |
3 | 小米辣爆剁椒 | 蔬菜制品 | 株洲玉玲龙酱菜调味品厂 | 株洲县渌品镇柏树村 | 株洲市芦淞区建凡商行 |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中南食品大市场一楼东厅10,11号 | 500g/瓶 | 玉玲龙 | 2019-11-09 |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 4303191239220-S | DC19430200564600065 | ≤1.0g/kg | 1.15g/kg |
4 | 韭菜 | 食用农产品 | / | / | 石峰区绿源生鲜超市 | 株洲市石峰区田心东门馨柳电梯楼一楼门面 | / | / | 2019.12.30 | 腐霉利 | 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2E+09 | DC20430200602730012 | ≤0.2mg/kg | 0.31mg/kg |
5 | 小西芹(芹菜) | 食用农产品 | / | / |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株洲田心店 | 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田心九圆大厦二楼 | / | / | 2019.12.30 | 氧乐果 | 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2E+09 | DC20430200602730016 | ≤0.02mg/kg | 0.090mg/kg |
附件1:食品合格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