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1月20日,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2020年第1期药品企业黑名单信息。
序号 | 违法企业名称(直接责任人姓名) | 地址(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责任人员姓名、身份证号 | 违法事实 | 涉案产品名称、批次等 | 处罚依据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处罚结果及文书文号 | 公布期限 |
1 | 于都治强大药房(谢治强) | 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贡江镇红军大道55-5、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315937881038) | 负责人:谢治强、362132196409****** | 谢治强、362132196409****** | 当事人销售假药 | “顶破天”、无批号;万艾可枸橼酸西地那非片,标示“名称:伟哥。通用名称:枸橼酸西地那非片。英文名称:Raceanisodamine Hydrochloride Injection”、批号:20170102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和第七十五条第一款 | 处罚机关: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结果: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捌佰伍拾贰元伍角零分(¥852.50); 2.并处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四倍的罚款计人民币陆仟陆佰元整(¥6600.00); 3.吊销当事人《药品经营许可证》(证号:虔(Ⅲ)2653YD191); 4.直接责任人谢治强(身份证号:362132196409105615)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文书文号:赣市市监稽三处字[2019]13号。 | 自上网公布起两年 |
2 | 于都县好一生大药房 | 赣州市于都县宽田乡寨面圩(注册号: 360731600183279) | 负责人:肖石长、362132196403****** | 实际经营者:刘宝华、362132197809****** | 当事人未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经营药品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 | 处罚机关: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结果: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证号:虔(II)2998-YD218)。 文书文号:赣市市监稽三处字[2019]14号 | 自上网公布起两年 |
3 | 上饶市信州区大光明眼镜店 | 上饶市信州区水南街8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61102MA36BHW67U) | 法定代表人:周建太、身份证号:360622197803****** | 周建太、身份证号:360622197803****** | 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 | 隐形眼镜护理液 72瓶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三项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结果:1、没收违法经营的隐形眼镜护理液72瓶;2、没收违法所得500元;3、并处罚款80000元,罚没合计80500元(捌万零伍佰圆整)。 文书文号:饶市监稽〔2019〕6011号 | 自上网公布之日起两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