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20>>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食品11批次不合格

2020-01-21 12:32:1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月20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抽检信息称,为保障我市食品消费安全,根据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2019年12月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水果制品、水产制品、饮料、调味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保健食品等27大类1052批次样品,不合格11批次。

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已通知企业所属区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督促生产、经营企业及餐饮机构履行法定义务立即采取封存不合格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对网络抽检食品及生产企业在异地的食品已函告生产企业所在地及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所在地的监管部门依法核查处置。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阳泰路9号综合楼一楼C区厦门康万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的干枸杞(购进日期:2019年11月28日),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9.13g/kg,标准规定为≤0.1g/kg。检验机构为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外口居住区22号楼厦门市鹭发美食大庄园有限公司采购的桂花鱼(购进日期:2019年11月29日),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和隐色孔雀石绿之和)检出值为19.1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巷北路869号厦门兴恒实业有限公司兴恒大酒店销售的标称湖南开口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开口爽”老坛-酸菜(生产日期:2019年10月15日),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67g/kg,标准规定为≤0.1g/kg。检验机构为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同益路48号2楼之三厦门福岂大酒楼有限公司采购的标称重庆市涪陵区八方客食品厂生产的“岁岁红”红油榨菜(生产日期:2019年11月14日),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42,标准规定为≤1。检验机构为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华光路90号永升新城农贸市场第一层YS-T015/YS-T016/YS-T017/YS-T018厦门市湖里区吴小龙兴水产摊销售的冬蟹(海水)(购进日期:2019年11月10日), 镉(以Cd计)检出值为1.4mg/kg,标准规定为≤0.5mg/kg。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

6、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禾山路2-28号厦门夏商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江头蔬菜农副产品市场曾河山摊位销售的菠菜(购进日期:2019年11月14日),氧乐果检出值为0.043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7、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市头社区南里184号第一个店面厦门市翔安区乐家购便利店销售的标称泗阳豪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单鸭腿(生产日期:2019年08月22日),大肠菌群检出值为8.7×103CFU/g,<10CFU/g,1.4×104CFU/g,<10CFU/g,<10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M=102CFU/g。检验机构为厦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8、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199号6-14层华贤(厦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思明第一分公司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2019年11月26日),腐霉利检出值为0.58 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9、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环城西路639号201厦门市同安区智毅同丰牛排馆采购的香蕉(购进日期:2019年11月25日),吡唑醚菌酯检出值为0.054 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10、厦门市思明区仙岳里39号202室储藏间厦门市思明区茂豹土特产经营部(淘宝网客家土特产经营部)销售的标称福建省长汀县酒类饮料厂生产的“汀州”汀州红娘酒(生产日期:2019年11月01日),酒精度(20℃)检出值为8.5%vol,标准规定为11±1.0(产品明示:11)%vol,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11、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同集北路与梧侣路交叉路口新景舜弘现代城负一层A区厦门永辉民生超市有限公司同安新景舜弘现代城店销售的标称广西名香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鲜肉香肠(生产日期:2019年11月01日),经厦门海关技术中心检验发现,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99 g/100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0.5g/100g。厦门永辉民生超市有限公司同安新景舜弘现代城店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后维持初检结论。

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2019第27期)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