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广东省化妆品监督检查情况通报(2020年第4期)》,广州市美驰化妆品有限公司违反了《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的有关规定被责令限期改正。
企业名称 | 广州市美驰化妆品有限公司 | 企业法定代表人 | 陈培存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 粤妆20160419 | 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 440111000015283 |
企业负责人 | 白秋林 | 质量负责人 | 沈学三 |
生产地址 |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两龙南街41号自编6号 | ||
检查日期 | 2020年1月14日 | 检查依据 | 《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 |
检查单位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检查结果 | |||
检查中发现企业在质量管理方面存在检验记录不完整问题,在厂房与设施方面存在压差表不符合要求问题,在物料与产品方面存在未分区储存、未按照要求储存问题,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未按照生产工艺规程组织生产问题,不符合《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的有关规定。 | |||
处理措施 | |||
广州市美驰化妆品有限公司违反了《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的有关规定,我局已责令企业限期改正。 | |||
发布日期 | 2020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