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1月10日,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天津市红桥区鸿泽饺子厂(边青臣)生产经营食品时未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案。
案件名称 |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备注 |
|
天津市红桥区鸿泽饺子厂(边青臣)生产经营食品时未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案 | 天津市红桥区鸿泽饺子厂 | 92120106MA06RQ7N3L | 边青臣 | 津市监红罚〔2019〕524号 | 2019年12月23日,执法人员在检查该店时,该店有一名在销售饺子的工作人员未佩戴帽子。上述行为符合生产经营食品时未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行为的构成要件。 | 警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 | 主动履行 |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0年1月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