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至2019年12月31日,大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注销大埔县泰和药店等2家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
序号 | 许可证号 | 许可证标明的 有效期限 | 企业名称 | 法定 代表人 | 注销原因 | 注销日期 |
01 | 埔DB7535029 | 2019年12月18日 | 大埔县泰和药店 | 黄安文 | 有效期 届满 | 2019年12月19日 |
02 | 埔DB7535125 | 2019年12月30日 | 梅州市福瑞邦大药房有限公司大埔大麻分店 | 丁伟裕 | 有效期 届满 | 2019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