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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公布食品药品安全严重失信者名单

2020-01-06 11:09:5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为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根据《浙江省食品药品安全严重失信者名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期食品药品安全严重失信名单予以公告。

浙江省食品药品安全严重失信者名单(自然人)

序号

发布机关名称

自然人姓名

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所属单位名称

所属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发布时间

发布期限(至)

处罚文号

处罚时间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备注

1

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陈浪

3310231989******54

天台浪胖火锅店

92331023MA28HG5G7M

2019-12-03

2022-12-02

天市监处字[2019]53号

2019-11-07

2017年1月,陈浪伙同邱自强等人合伙开设少东家火锅店(营业执照名称为天台浪胖火锅店),并向本局申领了编号为JY23310230118902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当事人为降低成本及提高火锅底料的香味,从店内顾客吃剩下的火锅汤中通过过滤的方式提取老油,再加入各种香料、调味加以提炼,后加到火锅锅底中销售给顾客食用。此行为于2019年8月9日,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判决陈浪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
陈浪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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