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为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根据《浙江省食品药品安全严重失信者名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期食品药品安全严重失信名单予以公告。
浙江省食品药品安全严重失信者名单(自然人) | |||||||||||||
序号 | 发布机关名称 | 自然人姓名 | 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 所属单位名称 | 所属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发布时间 | 发布期限(至) | 处罚文号 | 处罚时间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备注 |
1 | 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陈浪 | 3310231989******54 | 天台浪胖火锅店 | 92331023MA28HG5G7M | 2019-12-03 | 2022-12-02 | 天市监处字[2019]53号 | 2019-11-07 | 2017年1月,陈浪伙同邱自强等人合伙开设少东家火锅店(营业执照名称为天台浪胖火锅店),并向本局申领了编号为JY23310230118902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当事人为降低成本及提高火锅底料的香味,从店内顾客吃剩下的火锅汤中通过过滤的方式提取老油,再加入各种香料、调味加以提炼,后加到火锅锅底中销售给顾客食用。此行为于2019年8月9日,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判决陈浪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 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