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12月27日,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第21期。本次公布的普通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8大类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及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食品添加剂,共抽检878批次,其中合格845批次,不合格33批次,不合格率为3.76%。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标签
本次抽检共有21批次食用植物油经检验标签不符合规定,主要存在产品标准代号标示形式不符合规定、产品标准未规定质量(品质)等级、净含量字符高度未达到要求等问题,违反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等规定。
二、过氧化值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一般不会影响人体健康,但过高时可能会引发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面包中过氧化值的最大限量值为0.25g/100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熟制葵花籽过氧化值的最大限量值为0.80g/100g,其他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过氧化值的最大限量值为0.50g/100g。
三、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
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简称DON)属于单端孢霉烯族毒素,是小麦、大麦、燕麦、玉米等谷物及其制品中最常见的一类污染性真菌毒素。低剂量DON可能引起动物的食欲下降、体重减轻、代谢紊乱等,大剂量可导致呕吐。《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2017)中规定,小麦及其制品中DON的最大限量值为1000μg/kg。
四、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面包中的菌落总数限量为:n=5,c=2,m=104,M=105(CFU/g),即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4CFU/g。
五、铜绿假单胞菌
潮湿的环境是铜绿假单胞菌存在的重要条件,其广泛分布于自然界中,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都有该菌存在。铜绿假单胞菌属于非发酵革兰氏阴性杆菌。正常情况下一般不致病,但当机体抵抗力低下时可致病。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规定,其他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限量为:n=5,c=0,m=0(CFU/250ml),即在被检的5份样品中,不允许任一件样品检出铜绿假单胞菌。
六、霉菌
霉菌是用来判定食品加工过程中被污染的程度及卫生质量的指标,霉菌污染可使食品腐败变质,破坏食品的色、香、味,降低食品的食用价值。大量食用受霉菌污染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中霉菌的最大限量值为25 CFU/g。
七、山梨酸及其钾盐
山梨酸即2,4-己二烯酸,为酸性防腐剂,具有广泛的抑菌效果和防霉性能,对霉菌、酵母菌和好气性细菌的生长发育均有抑制作用。山梨酸可以被人体的代谢系统吸收而迅速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水,在体内无残留。但如果长期食用山梨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在熟肉制品中的最大限量值为0.075g/kg。
八、二氧化硫残留量
二氧化硫通常情况下以焦亚硫酸钾、焦亚硫酸钠、亚硫酸钠、亚硫酸氢钠、低亚硫酸钠等亚硫酸盐的形式添加于食品中,或采用硫磺熏蒸的方式用于食品加工处理,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的作用。若摄入过多的二氧化硫可能对人体产生较大的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二氧化硫在米面制品中不得检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