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民生热点>>

标示广州市采奴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染发焗油膏上假冒品通报名单

2019-12-27 15:37:0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12月26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停售51批次假冒化妆品的通告显示,标示广州市采奴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采奴”)生产的采奴染发焗油膏(棕色)55/72、采奴染发焗油膏(紫色)6/66在本次通报的51批次假冒化妆品名单内。

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这并非广州采奴首次上市场监管部门通报“黑名单”。此前该公司因违反《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手续、超标排放废水等问题多次被监管部门处罚。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广州采奴因违反《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于2019年1月17日被原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收“采奴染发焗油膏(橙色)”(批号:462FU880A)3558盒、“CYNOS伊诺思染发焗油膏(黑色)”(批号:561ET680A)328支、“CYNOS伊诺思染发焗油膏”(批号:960WI180A)225支、“采奴染发焗油膏(金黄色)”(批号:462DR181A)300支;没收违法所得4393.10元;罚款19768.95元。

广州采奴因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手续,于2018年9月5日被广州市白云区环境保护局罚款4万元;因超标排放废水,于2017年6月19日被白云区环境保护局罚款17700余元。

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净化化妆品市场环境,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规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经营企业立即停止销售上述假冒化妆品,深查深究其进货渠道,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责任编辑:广岛)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