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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济市东城平城大药房销售劣药案等3起行政处罚信息公布

2019-12-27 11:16:5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永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9年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2019年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第二十四期)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永)食药监械罚〔2019〕1号

景富江(盛源义齿加工负责人)未经许可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案

景富江(盛源义齿加工负责人)

 

景富江

未经许可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

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违法事实已纠正,罚款已缴纳

永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

 

2

(永)食药监药罚〔2019〕2号

永济市东城平城大药房销售劣药案

永济市东城平城大药房

 

乔志

销售劣药

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依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

违法事实已纠正,罚款已缴纳

永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5

 

3

(永)食药监药罚〔2018〕4号

赵明生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案

赵明生

 

赵明生

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

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

违法事实已纠正,罚款已缴纳

永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11.19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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