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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流通领域灯具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初检结果送达的公告

2019-12-26 11:05:26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流通领域灯具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初检结果送达的公告

 

中山市古镇家风光电照明电器厂:

根据《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9月对厦门市流通领域灯具商品进行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你司生产的自镇流LED灯(型号规格: LED7W,报告编号:(2019)MJDR-4471)经检验不合格, 不合格项目为电源端子骚扰电压。我局已依法向你司邮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因无人签收等原因,以上文书无法送达,现以公告形式告知。如你司对检验结果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

以上商品名称、商标、型号规格以及生产厂家名称均为商品外包装明示信息。

联系电话:0592-2113973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25日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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