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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临床检验实验室未备案 青岛芯美昕医疗美容被责令改正

2019-12-25 23:16:13 信网

信网12月25日讯 近日,信网(0532-80889431)了解到,因新建的二级临床检验实验室未向设区的市级卫生主管部门备案,青岛芯美昕医疗美容管理有限公司市南芯美昕医疗美容门诊部被市南区卫生健康局处罚。信网联系到该医院,工作人员称对此事不清楚,并表示将联系医院相关部门回复,但截至发稿,信网未收到任何回复。

市南区卫生健康局在检查中发现,青岛芯美昕医疗美容管理有限公司市南芯美昕医疗美容门诊部新建的二级临床检验实验室未向设区的市级卫生主管部门备案。执法人员对此进行立案处理。

经查,该行为违反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一级、二级实验室未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备案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由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开除的处分;有许可证件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有关许可证件。最终,市南区卫生健康局于2019年12月17日依法对此作出处罚:责令限期改正,立即执行。

信网联系到青岛芯美昕医疗美容管理有限公司市南芯美昕医疗美容门诊部,工作人员称对此情况并不知情,并表示会先联系相关部门,核实清楚后会进行回复,截至发稿,信网未收到对方任何回复。信网记者 杨宇宣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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