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武汉千海兴龙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中药饮片被处罚

2019-12-25 11:06:1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鄂)药监稽〔2019〕20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武汉千海兴龙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中药饮片“山楂”(批号:190401),经湖北省药检院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违反了《药品管理法》(主席令第45号)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依据《药品管理法》(主席令第45号)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以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2

(鄂)药监稽〔201920

生产销售不合格的中药饮片案

武汉千海兴龙药业有限公司

赵玉影

9142011230359722X9

该公司生产销售的中药饮片“山楂”(批号:190401),经湖北省药检院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

      违反了《药品管理法》(主席令第45号)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依据《药品管理法》(主席令第45号)第七十四条的规定  

主动履行。

20191129日履行完毕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1127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