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鲫鱼检出“禁用药物” 北京华联遭处罚 今年已被监管部门“点名”通报十余次

2019-12-24 10:44:5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通告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显示,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经营的鲫鱼因被检出呋喃唑酮代谢物不达标,被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36元,罚款50000元。

屡曝不止 食品安全问题堪忧

中国质量新闻网不完全统计发现,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全国各分公司频繁曝出食品安全问题,仅今年其各地经营点在市场监管部门抽检“黑名单”上出现的次数累积起来已不下十次,主要涉及食品中检出违禁物、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等问题。

2019年12月4日,攀枝花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9年第11号)显示,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第六分公司销售的乌鱼氧氟沙星检出值为8.31μ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中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氧氟沙星(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2019年9月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 第31号〕显示,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第六分公司销售的武昌鱼(淡水鱼),孔雀石绿检出值为46.7μ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孔雀石绿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孔雀石绿具有潜在致癌、致畸、致突变的作用。长期食用检出孔雀石绿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2019年8月29日,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31期)》显示,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遵义第二分公司销售的黄纳丁(黄颡鱼)呋喃唑酮代谢物检出值为51.5μg/kg。《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呋喃唑酮属于禁用药物,在所有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2019年7月26日,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16家餐饮单位、6家流通经营单位的抽检结果显示,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分公司销售的韭菜被检出“毒死蜱”项目不达标。毒死蜱属硫代磷酸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是一种毒性较强的杀虫剂。通过蔬菜残留等原因摄入毒死蜱,可抑制体内神经中的乙酰胆碱酯酶的活性而破坏正常的神经冲动传导,引起一系列中毒症状:异常兴奋、痉挛、麻痹、死亡。慢性中毒可对胎儿、新生儿以及发育期儿童的健康(尤其是神经系统和认知能力发育)造成不良影响,患神经退行性疾病(如:老年痴呆、帕金森病等)的风险升高。

2019年6月27日,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糕点等9类食品199批次样品的抽检结果显示,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销售的标称贵州御味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80g/100g,标准值应为≤0.50g/100g。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虽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可能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

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9年6月12日公示的流通领域晴雨伞类商品质量抽检结果显示,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经销的BHG home直杆商务伞(黑色)未标注生产日期或批号,珠尾项目不合格。

2019年5月23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2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显示,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销售的鸡胗,呋喃妥因代谢物超标。

2019年5月22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通告(2019年第19期)显示,在该局组织抽检的30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样品中,检出1批次不合格。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第二分公司经销的红薯淀粉因被检出菌落总数不达标上“黑名单”。

2019年4月24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糕点、蜂产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9大类食品1109批次样品的抽检结果显示,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第七分公司销售的1批次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1.13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超标近6倍。腐霉利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经口毒性低。长期食用腐霉利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2019年3月13日,原青海省工商局公布的关于71组纺织品质量抽检不合格名单显示,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第六分公司经销的10批次样品上不合格名单,涉及床单、被套、枕套、毛巾、男装包等产品。

明知故犯 频收监管罚单

除了上述食品安全问题之外,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也因各项违法违规问题,频吃罚单。

百度企业信用显示,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商品条码管理办法,于2018年10月30日被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并罚款5000元。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2016年5月3日,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依据法定职权对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的商标“一枝秀”型号0805的三彩条毛巾和商标“景阳冈”(图形)的方巾进行抽检,经国家纺织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鉴定监督总体不合格,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于2018年4月4日对北京华联没收违法所得18347.42元;罚款80221.5元。

百度企业信用显示,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因销售的酱卤肉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超标,于2016年4月3日被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59.2元;处50000元罚款。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12日至2016年1月22日,在明知道王宏泰没有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将位于北京市丰台区顺八条8号院三区3号院首开福茂购物中心北京华联超市宋家庄店B1层SJZ-B1-03/04的商铺出租给王宏泰从事销售床上用品和衣服缝补的经营活动,为王宏泰的无照经营活动提供经营场所,期间,北京华联违法所得15000元。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于2019年1月28日,对北京华联没收违法所得15000元;罚款5000元。

(责任编辑:广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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