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12月23日,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4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 (2019年第59号)》。据通告,近期,在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2019年省局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抽检5大类24批次食品,共检出4批次不合格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总体抽检情况
本次抽检食用农产品8批次、保健食品12批次,酒类1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检出4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1批次水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酒类不合格,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
不合格产品情况
1.青海万元工贸实业基地销售的青稞原浆酒,经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检验,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酒精度检出值为45.4%vol,标准规定42.0%vol-44.0%vo。
2.格尔木天天好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兰州亚可喜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甘草杏肉,经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检验,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德令哈乐生活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陕西绿宝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芝麻调味油,经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检验,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苯并[a]芘检出值为12.50μg/kg,标准规定≤10μg/kg。
4.青海丰宁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青海安康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土榨菜籽油,经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检验,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苯并[a]芘检出值为16.41μg/kg,标准规定≤10μg/kg
对上述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已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时,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附件:
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
一、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测定是用来判定食品被细菌污染的程度及卫生质量,它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以便对被检样品做出适当的卫生学评价。菌落总数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标志着食品卫生质量的优劣。
二、酒精度
酒精度又叫酒度,其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导致酒精度降低,或者生产工艺质量控制不当导致酒精度不达标,也有可能是为降低成本,用低度酒冒充高度酒。
三、苯并(a)芘
苯并(a)芘是一种多环芳烃化合物。食用植物油中苯并(a)芘超标的原因可能是油脂原料受环境污染、生产工艺控制不当、炒制温度过高、原料存贮或晾晒不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