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淄博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餐饮环节通告2019年第6期》,近期,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餐饮环节监督抽检,本次抽检共抽取了食用农产品的9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临淄宏都大酒店的中华鲟,孔雀石绿检出值为3.76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μg/kg,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603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检测机构为山东博锐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项目说明
蔬菜抽检依据是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检验项目涉及多菌灵,艾氏剂,氟啶脲,氟氯氰菊酯和高效氟氯氰菊酯,甲霜灵和精甲霜灵,二嗪磷,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三唑磷,乙烯菌核利,氯硝胺,甲基毒死蜱,氧乐果,多效唑,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乐果,敌敌畏,蝇毒磷,六六六,伏杀硫磷,吡虫啉,二甲戊灵,苯醚甲环唑,噁霜灵,氟氰戊菊酯,磷胺,杀螟硫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甲拌磷,滴滴涕,辛硫磷,腐霉利,氯菊酯,三氯杀螨醇,治螟磷,溴氰菊酯,甲氰菊酯,苯线磷,地虫硫磷,啶虫脒,克百威,甲基对硫磷,氟胺氰菊酯,狄氏剂,甲胺磷,毒死蜱,马拉硫磷, 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倍硫磷,甲萘威,丙溴磷等。
畜禽肉及副产品抽检依据是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560号《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整顿办函[2010]50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检验项目:克伦特罗、 沙丁胺醇、 莱克多巴胺、 氯霉素、 西马特罗、 呋喃唑酮代谢物、 呋喃妥因代谢物、 呋喃它酮代谢物、 呋喃西林代谢物等。
鲜蛋抽检依据是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560号《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检验项目:铅(以Pb计)、 总汞(以Hg计)、 苏丹红Ⅰ、 苏丹红Ⅱ、 苏丹红Ⅲ、 苏丹红Ⅳ、 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 氯霉素、 氟苯尼考、 呋喃唑酮代谢物、 呋喃妥因代谢物、 呋喃它酮代谢物、 呋喃西林代谢物等。
水产品抽检依据是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560号《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检验项目:孔雀石绿、 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 呋喃唑酮代谢物、 呋喃妥因代谢物、 呋喃它酮代谢物、 呋喃西林代谢物、 土霉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