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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台县抽检24类食品321批次样品 不合格7批次

2019-12-19 14:53:0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桓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19年桓台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第八期),该局近期对24类食品共321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14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合格率97.82%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总体情况:

本次抽检食用农产品141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1批次,2批次不合格;糕点13批次,不合格1批次;速冻食品7批次,不合格1批次;水产制品2批次,不合格1批次;粮食加工品20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调味品9批次、肉制品30批次、乳制品1批次、饮料9批次、方便食品11批次、饼干1批次、罐头1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7批次、糖果制品6批次、酒类1批次、蔬菜制品12批次、水果制品8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蛋制品1批次、食糖1批次、豆制品16批次、餐饮食品10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桓台县城区杨国福麻辣烫店采购使用的生产日期为2019年06月18日的金丝鸡柳(速冻生制品),标签不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要求。检验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该批次产品标称的生产商营口大红食品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营口市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该批次产品不是营口大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

(二)桓台县起凤镇华沟俊红商店经营的生产日期为2019年05月14日的海带丝(香辣味),铅检出值为4.09mg/kg,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标准要求,标准限值为≤1.0mg/kg。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该批次产品标称的生产商荣城市谊盛水产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提出复检,经青岛海关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三)桓台县果里镇福缘仟面店采购使用的购进日期为2019年08月01日的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478mg/kg,不符合卫计委公告〔2015〕1号要求,标准限值为≤200mg/kg;采购使用的生产日期为2019年08月04日的土豆粉(马铃薯湿粉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218g/kg,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标准指标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四)桓台县天骄网吧经营的生产日期为2019年08月06日的黑米面包,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12,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标准指标为≤1。检验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该批次产品标称的生产单位长葛市旺亿达食品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长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该批次产品不是长葛市旺亿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

(五)山东省桓台县联华超市有限公司陈庄分店经营的购进日期为2019年09月29日的菠菜,氟虫腈检出值为0.187mg/kg,不符合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标准指标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六)山东省桓台县联华超市有限公司耿桥分店经营的购进日期为2019年09月27日的菠菜,氟虫腈检出值为0.036mg/kg,不符合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标准指标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核查处置工作规范》,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对相关产品采取下架、封存、召回、销毁等措施及时处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立案查处。对涉嫌犯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规定,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桓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及的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

1.本次检测项目

2.不合格产品信息

3.合格产品信息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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