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9年第51期)。本期公布抽检信息涉及4大类食品229批次样品。其中食用农产品155批次,合格155批次;蔬菜制品15批次,合格13批次,不合格2批次;水产制品14批次,合格14批次;糖果制品45批次,合格45批次。
普通食品不合格信息(2019年第51期)
抽样编号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 | 分类 |
DC19360501383430013 | 1 | / | / | 陈菊 | 江西省新余市城关农贸市场 | 榨菜 | / | / | 2019年10月15日 |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 | 蔬菜制品 |
DC19360501383430071 | 2 | / | / | 付菊花 |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燕子山菜场 | 榨菜 | / | / | 2019年11月09日 | 二氧化硫残留量 | 蔬菜制品 |
不合格项目说明
一、苯甲酸及其钠盐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一种防腐保鲜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食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水果制品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的最大使用量为0.5g/kg。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安全性较高,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可随尿液排出体外,在人体内不会蓄积。若长期过量食入苯甲酸超标的食品可能对肝脏功能产生一定影响。
二、二氧化硫残留量
二氧化硫(以及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等添加剂)对食品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均产生二氧化硫残留。摄入少量二氧化硫,可在人体内经酶转化后由尿液排出体外,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但如果长期过量摄入二氧化硫,可能会对健康不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蜜饯凉果类二氧化硫最大残留量为0.35g/kg。水果制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可能是水果制品的加工过程中,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亚硫酸盐等漂白剂,以达到漂白和防腐的作用,从而导致产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