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19>>

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批次蔬菜制品不合格

2019-12-19 11:27:4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9年第51期)。本期公布抽检信息涉及4大类食品229批次样品。其中食用农产品155批次,合格155批次;蔬菜制品15批次,合格13批次,不合格2批次;水产制品14批次,合格14批次;糖果制品45批次,合格45批次。

普通食品不合格信息(2019年第51期)

抽样编号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

分类

DC19360501383430013

1

/

/

陈菊

江西省新余市城关农贸市场

榨菜

/

/

20191015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

蔬菜制品

DC19360501383430071

2

/

/

付菊花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燕子山菜场

榨菜

/

/

20191109

二氧化硫残留量

蔬菜制品

不合格项目说明

一、苯甲酸及其钠盐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一种防腐保鲜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食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水果制品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的最大使用量为0.5g/kg。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安全性较高,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可随尿液排出体外,在人体内不会蓄积。若长期过量食入苯甲酸超标的食品可能对肝脏功能产生一定影响。

二、二氧化硫残留量

二氧化硫(以及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等添加剂)对食品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均产生二氧化硫残留。摄入少量二氧化硫,可在人体内经酶转化后由尿液排出体外,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但如果长期过量摄入二氧化硫,可能会对健康不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蜜饯凉果类二氧化硫最大残留量为0.35g/kg。水果制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可能是水果制品的加工过程中,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亚硫酸盐等漂白剂,以达到漂白和防腐的作用,从而导致产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要求。

本次检验项目

普通食品合格信息(2019年第51期)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