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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市场监管局通报2019年三季度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2019-12-17 16:53:3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月17日,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通报2019年三季度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提升我市产品质量水平,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今年第三季度,该局对全市生产领域车用压缩天然气、家具、农用薄膜等54种产品进行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基本情况

2019年三季度共抽查全市生产企业1256家,产品1494批次,合格1417批次,监督抽查合格率94.8%。

其中,抽查食品相关产品321批次,合格319批次,批次合格率99.4%;电线电缆64批次,合格61批次,批次合格率95.3%;能源产品(包括车用燃油、液化石油气、车用压缩天然气等3种产品)129批次,合格128批次,批次合格率99.2%;家具及相关产品(木质门、PVC封边条、人造板)433批次,合格403批次,批次合格率93.1%;建筑与装饰装修材料85批次,合格82批次,批次合格率96.5%;电动自行车16批次,合格16批次,批次合格率100%;节水产品43批次,合格37批次,批次合格率86.0%;消防产品87批次,合格86批次,批次合格率98.9%;农用薄膜4批次,合格4批次,批次合格率100%;配装眼镜47批次,合格37批次,批次合格率78.7%;妇女儿童用品154批次,合格144批次,批次合格率93.5%;生活用纸47批次,合格40批次,批次合格率85.1%;低压成套开关设备、铅酸蓄电池、铅酸蓄电池用极板、瓦楞纸箱、热缩套管等5种工业产品共64批次,合格60批次,批次合格率93.8%。

二、产品质量分析

(一)食品相关产品。

抽查全市范围内216家企业生产的接触食品用塑料材质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共321批次。对抽查产品的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脱色试验(限添加了着色剂的产品)、己内酰胺(限PA材质)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检出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涉及溶剂残留量、总迁移量。

(二)电线电缆。

1. 电力电缆。抽查全市范围内42家企业生产的电力电缆42批次。对所抽查产品的绝缘平均厚度、绝缘最薄处厚度、绝缘偏心度、非金属护套最薄处厚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检出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涉及护套最薄处厚度、绝缘热延伸、绝缘热收缩试验、绝缘平均厚度。

2. 架空绝缘电缆。抽查全市范围内21家企业生产的架空绝缘电缆21批次。对所抽查产品的绝缘平均厚度、绝缘最薄处厚度、导体直流电阻、绝缘电阻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未检出不合格项目。

3. 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抽查全市范围内1家企业生产的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1批次。对所抽查产品的导体电阻、成品电缆电压试验、绝缘线芯电压试验、绝缘电阻、绝缘平均厚度、绝缘最薄处厚度、耐火试验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未检出不合格项目。

(三)能源产品。

1. 车用燃油。抽查全市范围内1家企业生产的车用燃油(含航空煤油)3批次。对抽查车用汽油的研究法辛烷值、抗爆指数、铅含量、馏程、蒸气压、胶质、诱导期、硫含量、硫醇硫、密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对抽查车用柴油的硫含量、酸度、10%蒸余物残炭、色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对抽查航空煤油的外观、颜色、总酸值、芳烃含量、铜片腐蚀(100°C,2h)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检产品均未检出不合格项目。

2. 液化石油气。抽查全市范围内27家企业充装的液化石油气27批次。对抽查产品的(C3+C4)烃类组分、C5及C5以上烃类组分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检出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C3+C4)烃类组分。

3. 车用压缩天然气。抽查全市范围内99家企业充装的车用压缩天然气99批次。对抽查产品的水、硫化氢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未检出不合格项目。

(四)家具及相关产品(木质门、PVC封边条、人造板)。

1. 家具。抽查全市范围内321家企业生产的家具产品共358批次。对抽查产品的木工要求、漆膜、软、硬质覆面、柜类力学性能、桌类力学性能、椅凳类力学性能、床类力学性能、结构安全性、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甲醛释放量、可迁移元素限量、阻燃性、泡沫塑料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检出2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涉及阻燃性、木工要求、木制件甲醛释放量、安全性要求、木制件涂层可溶性重金属含量(限色漆)、泡沫塑料。

2. 木质门。抽查全市范围内15家企业生产的木质门产品15批次。对抽查产品的含水率、装饰面贴面表面外观要求、漆饰表面外观要求、甲醛释放限量、有害物质限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未检出不合格项目。

3. PVC封边条。抽查全市范围内9家企业生产的PVC封边条产品9批次。对抽查产品的耐干热性、耐冷热循环性、甲醛释放量、可迁移元素(可溶性重金属)、邻苯二甲酸酯(DBP、BBP、DEHP、DNOP、DINP和DIDP)的总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检出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涉及邻苯二甲酸酯、可迁移元素(可溶性重金属)。

4. 人造板。抽查全市范围内51家企业生产的人造板产品51批次。对抽查产品的含水率、横向静曲强度、胶合强度、甲醛释放量、2h吸水厚度膨胀率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检出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静曲强度(MOR)、2h吸水厚度膨胀率。

(五)建筑与装饰装修材料。

1. 塑料型材。抽查全市范围内7家企业生产的塑料型材产品8批次。对所抽查产品的加热后尺寸变化率、主型材的落锤冲击、150℃加热后状态、维卡软化温度、主型材的弯曲弹性模量、拉伸冲击强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未检出不合格项目。

2. 水泥。抽查全市范围内8家企业生产的水泥产品共8批次。对所抽查产品的三氧化硫、氧化镁、烧失量、不溶物、氯离子含量、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未检出不合格项目。

3. 冷轧带肋钢筋。抽查全市范围内11家企业生产的冷轧带肋钢筋产品11批次。对抽查产品的力学性能、工艺性能、尺寸、重量偏差、表面标志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检出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涉及力学性能、尺寸、重量偏差。

4. 热轧带肋钢筋。抽查全市范围内3家企业生产的热轧带肋钢筋产品3批次。对抽查产品的力学性能、工艺性能、尺寸、重量偏差、化学成分、晶粒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未检出不合格项目。

5. 铝合金建筑型材。抽查全市范围内7家企业生产的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共7批次。对抽查产品的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壁厚尺寸、涂层性能、复合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检出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复合性能。

6. 钢筋混凝土排水管。抽查全市范围内16家企业生产的钢筋混凝土排水管产品16批次。对抽查产品的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外压荷载、保护层厚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未检出不合格项目。

7. 建筑用砖。抽查全市范围内26家企业生产的建筑用砖产品32批次。对抽查产品的强度等级、抗冻性或抗风化性能、泛霜、石灰爆裂、孔型孔洞率及孔洞排列、吸水率、干缩率或干燥收缩值、密度等级、放射性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未检出不合格项目。

(六)电动自行车。

抽查全市范围内4家企业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16批次。对抽查产品的车速限值、制动性能(干态)、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尺寸限值、尺寸限值、结构、淋水涉水性能、车速提示音、把立管安全线、鞍管安全线、鸣号装置、电气装置、控制系统、充电器与蓄电池、使用说明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未检出不合格项目。

(七)节水产品。

1. 给排水管材和管件。抽查全市范围内27家企业生产的给排水管材和管件产品33批次。对所抽查产品的静液压强度(20℃,100h)、纵向回缩率、灰分、炭黑含量、几何尺寸、氧化诱导时间、断裂伸长率、卫生要求、熔融温度TPm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检出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涉及灰分、炭黑含量、几何尺寸、氧化诱导时间、熔融温度TPm。

2. 洗衣机。抽查全市范围内2家企业生产的洗衣机产品2批次。对所抽查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能效等级(包括单位功效耗电量、单位功效用水量、洗净比)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未检出不合格项目。

3. 浴室柜。抽查全市范围内7家企业生产的浴室柜产品7批次。对所抽查浴室柜的主要尺寸偏差、形状和位置公差、外观要求、台盆柜台面冲击强度、台盆柜台面耐香烟灼烧、台盆柜台面耐污染、产品耐水性、卫生安全要求、安装及使用要求等主要检验项目进行了检验,未检出不合格项目。

4. 卫生陶瓷。抽查全市范围内1家企业生产的卫生陶瓷产品1批次。对抽查产品的外观、抗负载、抗冲击性(钢化玻璃台盆)、排水性能、溢流性能、装配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未检出不合格项目。

(八)消防产品。

1. 灭火剂。抽查全市范围内1家企业生产的灭火剂产品1批次。对抽查产品的主要组分含量、松密度、含水率、吸湿率、斥水性、七氟丙烷纯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未检出不合格项目。

2. 灭火器箱。抽查全市范围内2家企业生产的灭火器箱产品2批次。对抽查产品的外观质量、外形尺寸、材料厚度、箱门(箱盖)性能、刚度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检出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外形尺寸、材料厚度。

3. 汽车内饰材料。抽查全市范围内33家企业生产的汽车内饰材料33批次。对抽查产品的燃烧特性项目进行了检验,未检出不合格项目。

4. 洒水喷头。抽查全市范围内4家企业生产的洒水喷头4批次。对抽查产品的外观、水压密封和耐水压强度性能、静态动作温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未检出不合格项目。

5. 水泵接合器。抽查全市范围内5家企业生产的水泵接合器5批次。对抽查产品的外观质量、螺纹及法兰尺寸、密封性能、水压强度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未检出不合格项目。

6. 消防接口。抽查全市范围内3家企业生产的消防接口3批次。对抽查产品的外观质量、抗跌落性能、操作力和操作力矩、密封性能、水压强度、标志、耐腐蚀性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未检出不合格项目。

7. 消防水带。抽查全市范围内2家企业生产的消防水带2批次。对抽查产品的外观质量、长度、单位长度质量、水压试验、爆破试验、延伸率、膨胀率、扭转方向、可弯曲性、黏附性、耐低温性能、标志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未检出不合格项目。

8. 消防信号蝶阀。抽查全市范围内3家企业生产的消防信号蝶阀3批次。对抽查产品的外观质量、尺寸、操作性能、密封性试验、阀体强度试验、耐电压能力、接触电阻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未检出不合格项目。

9. 消火栓。抽查全市范围内8家企业生产的消火栓13批次。对抽查产品的外观质量、标志、开启高度、密封性能、手轮外观、阀杆升降性能、强度、耐腐蚀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对所抽查室外消火栓的外观质量、标志、开启高度、密封性能、排放余水装置、法兰尺寸、水压强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未检出不合格项目。

10. 消火栓箱。抽查全市范围内14家企业生产的消火栓箱14批次。对抽查产品的外观质量、外形尺寸、材料、箱体刚度、箱门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未检出不合格项目。

11. 应急电源。抽查全市范围内1家企业生产的应急电源1批次。对抽查产品的基本功能试验、充、放电试验、重复转换试验、电压波动试验、转换电压试验、绝缘电阻试验、接地电阻试验、耐压试验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未检出不合格项目。

12. 应急照明。抽查全市范围内1家企业生产的应急照明产品1批次。对抽查产品的基本功能试验、充、放电试验、重复转换试验、电压波动试验、转换电压试验、绝缘电阻试验、接地电阻试验、耐压试验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未检出不合格项目。

13. 直流水枪。抽查全市范围内5家企业生产的直流水枪5批次。对抽查产品的表面质量、抗跌落性能、密封性能、耐水压强度、标志、耐高温试验、耐低温试验、耐腐蚀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未检出不合格项目。

(九)农用薄膜。

抽查全市范围内4家企业生产的农用薄膜4批次。对抽查产品的拉伸负荷、断裂伸长率、直角撕裂负荷、厚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未检出不合格项目。

(十)配装眼镜。

抽查全市范围内46家企业生产的配装眼镜47批次。对抽查产品的球镜顶焦度偏差、柱镜顶焦度偏差、柱镜轴位方向偏差、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偏差、光学中心垂直互差、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镜片材料和表面质量、装配质量、标志(标签)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检出10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涉及标志、柱镜轴位方向偏差、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偏差、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球镜顶焦度偏差。

(十一)妇女儿童用品。

1. 妇女儿童服装。抽查全市范围内24家企业生产的妇女儿童服装41批次。对抽查产品的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纤维成分含量、可萃取重金属含量、附件的要求、缝纫强力、纽扣等不可拆卸附件拉力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检出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纤维成分含量。

2. 校服。抽查全市范围内12家企业生产的校服产品14批次。对抽查产品的纤维成分及含量、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皂洗色牢度、耐光汗复合色牢度、附件的要求、起球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未检出不合格项目。

3. 童鞋。抽查全市范围内14家企业生产的童鞋产品14批次。对抽查产品的耐折性能、耐磨性能、剥离强度、外底硬度、鞋帮带拉出强度、钢勾心、物理机械安全性能、皮革和毛皮中的六价铬、甲醛、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重金属总量(砷、铅、镉)、富马酸二甲酯、橡胶部件中的N-亚硝基胺、邻苯二甲酸酯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未检出不合格项目。

4. 儿童玩具。抽查全市范围内4家企业生产的儿童玩具7批次。对抽查产品的正常使用、可预见的合理滥用、燃烧性能、特定元素的迁移、标识和使用说明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未检出不合格项目。

5. 儿童推车。抽查全市范围内1家企业生产的儿童推车1批次。对抽查产品的外露的开口管子、危险夹缝、剪切和挤夹点、锐利边缘、锐利尖端、小零件、外露突出物、机械部件的连接、推车的适用年龄、制动装置、折叠锁定装置、束缚系统强度、安全带调节机构性能、安全带扣强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未检出不合格项目。

6. 儿童家具。抽查全市范围内10家企业生产的儿童家具11批次。对抽查产品的结构安全、有害物质限量、阻燃性能、警示标识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检出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边缘及尖端。

7. 洗涤用品。抽查全市范围内11家企业生产的洗涤用品25批次。对抽查产品的总活性物质量分数、总五氧化二磷质量分数、游离碱(以NaOH计)质量分数、规定污布的去污力、Ph(0.1%溶液,25℃)、非离子表面活性剂质量分数、表观密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未检出不合格项目。

8. 卫生巾。抽查全市范围内2家企业生产的卫生巾产品3批次。对抽查产品的细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真菌菌落总数、致病性化脓菌(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PH、吸水倍率、渗入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未检出不合格项目。

9. 课业簿册。抽查全市范围内8家企业生产的课业簿册8批次。对所抽查课业薄册的纸张定量、破页、脏迹、白页、印划线、张数、断线、偏斜、封面/封底、套印偏差、内芯纸张施胶度、危险锐利尖端、可迁移元素的最大限量、封面的脱色程度、亮度(白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检出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涉及纸张定量、内芯纸张施胶度。

10. 贵金属饰品。抽查全市范围内15家企业生产的贵金属饰品30批次。对抽查产品的贵金属材料及含量、贵金属质量、标识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检出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标识。

(十二)其他工业产品。

1.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抽查全市范围内38家企业生产的低压成套开关设备38批次。对抽查产品的连接线和通电操作、结构和标志、介电性能验证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未检出不合格项目。

2. 铅酸蓄电池。抽查全市范围内5家企业生产的铅酸蓄电池产品5批次。对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的2hr容量、大电流放电特性、充电接受能力、过放电、-15℃低温容量、开闭阀压力、安全性、耐振动能力、防爆能力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对汽车起动用铅酸蓄电池的20小时率容量、低温起动能力、充电接受能力、电解液保持能力、耐振动性能、干式荷电蓄电池起动能力、最大外形尺寸、标志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对摩托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的气密性、容量、低温起动能力、充电接受能力、电解液保持能力、耐振动性能、干式荷电性能、气密性、标志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检产品均未检出不合格项目。

3. 铅酸蓄电池用极板。抽查全市范围内5家企业生产的铅酸蓄电池用极板5批次。对抽查产品的极板弯曲、极板活性物质掉块、极板表面脱皮有气泡、极板活性物质凹陷、极板四框歪斜、极板断裂、极板活性物质疏松、二氧化铅含量(正极板)、铁含量、水分含量、氧化铅含量(负极板)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未检出不合格项目。

4. 生活用纸。抽查全市范围内37家企业生产的生活用纸产品47批次。对抽查产品的细菌菌落总数、绿脓肝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大肠菌群、真菌菌落总数、可迁移性荧光增白剂、灰分、亮度(白度)、横向吸液高度、柔软度、横向抗张指数、纵向湿抗张强度、尘埃度、尺寸偏差、净含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检出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涉及尺寸偏差、净含量、纵向湿抗张强度、真菌菌落总数。

5. 瓦楞纸箱。抽查全市范围内14家企业生产的瓦楞纸箱14批次。对抽查产品的尺寸偏差、质量与结构(含钉合搭接)、耐破强度、边压强度、粘合强度、厚度、空箱抗压强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检出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涉及钉合搭接、粘合强度。

6. 热缩套管。抽查全市范围内2家企业生产的热缩套管2批次。对埋地防腐用热收缩带(套)的周向收缩率、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维卡软化点、脆化温度、热冲击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对通信电缆用热缩套的热熔胶厚度、破裂强度(或抗张强度)、热老化(破裂强度或抗张强度)、低温易弯曲性、抗开裂性、纵向长度变化率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检产品均未检出不合格项目。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相关生产企业和各区(市)县市场监管部门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是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在收到有关通知后,应立即进行整改,查明不合格的原因,制订出整改措施,整改结束后,向相关区(市)县市场监管部门提出复查申请。整改复查期间,被抽查的不合格产品不得生产和销售。

二是各区(市)县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做好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后处理工作,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约谈企业负责人,明确整改要求和处理程序,督促企业认真查找不合格原因,不折不扣落实整改规定,妥善处理不合格产品,及时提交整改报告,根据整改和后处理情况,安排对不合格企业进行抽样复查,经整改复查合格后,方准生产和销售。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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