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月10日,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抽检信息称,近期,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食用农产品等1类食品11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2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重金属污染、农兽药残留。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金属污染问题
铜陵市铜官区新湖市场牛利云蔬菜摊自行采购并销售的香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周美琴水产摊自行采购并销售的鲈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周美琴水产摊自行采购并销售的黑鱼,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铜官山区张爱斌水产摊自行采购并销售的黑鱼,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安徽徽客隆连锁超市有限公司自行采购并销售的芹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县、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铜陵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义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同时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