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济南市市中区政府网2019年12月9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济市中市监质罚字〔2019〕019号,济南银座商城有限责任公司马鞍山购物广场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女士内裤被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罚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济南银座商城有限责任公司马鞍山购物广场停止销售涉案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及涉案产品,并处罚款。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负责人 | 违法企业地址 |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行政处罚决定书 济市中市监质罚字〔2019〕019号
| 济南银座商城有限责任公司马鞍山购物广场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炫布女士内裤案 | 济南银座商城有限责任公司马鞍山购物广场 | 孙青 | 济南市市中区马鞍山路(经十路至经十一路段) | 91370100697476139C | 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女士内裤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给予该单位责令停止销售涉案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及涉案产品,并处罚款。 | 已履行2019.12.3 | 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