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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水(芜湖)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产品被处罚

2019-12-06 15:20:1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关于中水(芜湖)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产品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芜市监质罚字〔2019〕017号)显示,2019年6月26日,在省级监督抽查中,当事人生产的铝合金电力电缆(规格型号YJLHV 0.6/1KV 3×70,生产日期2019.3.5)被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判定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项为护套失重试验项目不符合GB/T 31840.1-2015标准。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铝合金电力电缆产品同批生产260米,抽样40米,库存55米,当事人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检查前自行销毁165米。同型号产品销售价为20.5元/米,货值金额5330元。

当事人生产不合格产品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及《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责令停止生产不合格产品;

(2)没收该批不合格的55米铝合金电力电缆;

(3)处货值金额(5330元)1.5倍罚款,计人民币柒仟玖佰玖拾伍元整(7995元)。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姓名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芜市监质罚字〔2019017

中水(芜湖)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产品案

中水(芜湖)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俞茂盛

9134020069572125XB1-1 

    2019626,在省级监督抽查中,当事人生产的铝合金电力电缆(规格型号YJLHV 0.6/1KV 3×70,生产日期2019.3.5)被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判定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项为护套失重试验项目不符合GB/T 31840.1-2015标准。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铝合金电力电缆产品同批生产260米,抽样40米,库存55米,当事人在我局检查前自行销毁165米。同型号产品销售价为20.5/米,货值金额5330元。

    当事人生产不合格产品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及《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决定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责令停止生产不合格产品;

2)没收该批不合格的55米铝合金电力电缆;

3)处货值金额(5330元)1.5倍罚款,计人民币柒仟玖佰玖拾伍元整(7995元)。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17日作出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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