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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多举措提升群众健康水平

2019-12-02 23:24:07 云南日报

去年11月26日,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正式挂牌成立。一年来,省医保局全力推进医保扶贫、打击欺诈骗保、支付方式改革、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实现了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的有序衔接,为人民群众健康提供坚实保障。

截至目前,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513.05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30元,筹资金额达到每人每年770元,财政补助资金新增30元的一半(人均15元)用于大病保险,全省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不低于65元,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起付线降低至10万元以下。城镇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82.73%,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5.7%。坚决落实抗癌药医保支付政策,医保报销1.4亿元,有效减轻癌症患者医药费用负担。提高10种发病率高的儿童血液病、儿童恶性肿瘤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把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纳入门诊报销。自2019年4月1日起,全面启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

一年来,全省定点药店达到14634家、定点医院9749家。为用人单位减负及职工参保人减负10亿元左右。全省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7857家,处理定点医药机构3984家,暂停医保服务299家,解除服务协议、关闭支付系统63家,实施行政处罚34家,追回医保基金1.9亿元。其中,追回医保基金本金1.4亿元,曝光典型案例120件,对欺诈骗保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截至目前,云南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实现全覆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住院待遇135.99万人次、享受门诊待遇1727.19万人次(含28种慢特病门诊待遇);发生住院医疗费用58.33亿元,医保报销51.89亿元,住院报销比例达到88.96%,医疗保障扶贫切实减轻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病就医负担。

一年来,扎实做好DRG付费国家试点,深入开展全省县域内城乡居民医保资金打包付费试点工作。做好“一网通办”医保政务服务事项梳理上线工作,梳理医保系统政务服务事项29项,积极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医保政务服务栏目建设,已上线10个医保服务事项,实现全省通办。积极推进西南跨省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即将实现省本级和昆明市等7个州(市)与西南片区四川、重庆、贵州的联网直接结算。(记者 陈鑫龙)

(责任编辑:莳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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