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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样品57批次 不合格3批次

2019-11-30 02:51:3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11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9年第24期) 2019年 第96号》。据通告,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样品57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不合格产品3批次,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过氧化值和苯并[a]芘。

信息显示,塔城市众海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葵花籽油,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据了解,苯并[a]芘是一种芳烃类化合物,在环境中广泛存在,具有一定致癌性、致畸性、致突变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中规定,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中的苯并[a]芘最大限量值为10μg/kg。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油料收储、晾晒不当,从环境、包装、机械收获、运输等过程中引入污染;生产中关键工艺控制不当等。

另外,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新疆昌吉州奇台县半截沟镇腰站子村的新疆丰驿农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腰站子红花籽油,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县老沙湾路309号的新疆瑞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油脂分公司生产的红花籽油,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新疆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新疆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附件:

本次检验项目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本次共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样品57批次,其中不合格产品3批次,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过氧化值和苯并[a]芘。
   
不合格产品信息见下表。

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样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

不合格项目

检验结果

标准值

检验机构

1

新疆丰驿农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新疆昌吉州奇台县半截沟镇腰站子村

新疆丰驿农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新疆昌吉州奇台县半截沟镇腰站子村

腰站子红花籽油

1L/

腰站子

2019/09/21

过氧化值

11.8mmol/kg

7.5mmol/kg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2

塔城市众海商贸有限公司

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阿西尔乡得日则加甫克村03-06

塔城市众海商贸有限公司

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阿西尔乡得日则加甫克村03-06

葵花籽油

1.8L/

丝路众海

2019/05/03

苯并[a]

初检:17μg/kg
复检:18μg/kg

10μg/kg

初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复检: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3

新疆瑞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油脂分公司

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县老沙湾路309

新疆瑞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油脂分公司

新疆塔城沙湾县金沟河北路133

红花籽油

1L/

天宝

2019/09/28

过氧化值

7.1mmol/kg

6.0mmol/kg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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