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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经开区药品批发连锁企业系统下半年检查情况公布

2019-11-25 00:23:2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根据《2019年浙江省药品流通监管工作指导意见》、《2019年温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要求及全市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会议部署,2019年9月-11月,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对温州市龙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温州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2家批发连锁企业以飞行方式开展系统检查,现将检查中发现的缺陷项以及处理情况进行通报。

 

经开区药品批发连锁企业系统下半年检查情况

企业名称

存在的主要问题

处理情况

备注

温州市龙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12019年以来,企业未对相关法律、药品专业知识及技能、质量管理制度、职责及岗位操作规程等法规进行培训。

限期整改

已整改

2、企业未建立培训工作档案。

3、企业负责人、营运部经理、质量管理部经理、质量管理员、综合部经理、信息管理员等岗位没有与其工作内容相对应的必要文件。

4、 企业质量管理部门未明确专职或者兼职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

温州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

1、企业一楼仓库的防鼠设备不到位。部分卷帘门底部与外界相同的缝隙较大,没有采取相应的防鼠措施。

限期整改

已整改

2、企业未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金银花露(湖北东信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批号190655)进行收货、验收。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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