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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红桥区惠风品盛办公用品商行(梁礼蓬)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2019-11-12 16:29:4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天津市红桥区惠风品盛办公用品商行(梁礼蓬)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案件名称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天津市红桥区惠风品盛办公用品商行(梁礼蓬)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梁礼蓬

92120106MA05U1MY6C

 

津市场监管红稽罚〔2019〕13号

2019年3月4日,当事人从一个上门推销的人员(具体情况未知)手中以1.5元/节的价格分别购进了南孚牌5号电池250节和南孚牌7号电池50节,共计300节电池在店内销售,当事人进货时未索要票据,不能说明商品的合法来源及提供者,也无法联系到当时的供货人。经商标权利人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鉴别,以上电池非该公司生产,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当事人于2019年3月10日,以1.8元/节的价格,售出了上述南孚牌5号电池7节;于2019年3月14日,以1.8元/节的价格,售出了上述南孚牌5号电池5节和南孚牌7号电池2节;于2019年3月17日,以1.8元/节的价格,售出了上述南孚牌5号电池4节和南孚牌7号电池3节,共计售出21节电池,违法所得6.3元。本案违法经营额540元。

1.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南孚牌5号电池234节和南孚牌7号电池45节,共计279节电池;2.罚款1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主动履行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23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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