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19>>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3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2019-11-12 16:09:3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1月11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通告称,近期,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和要求,该局组织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水果制品,糕点,酒类,食用农产品等5类12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样品122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糕点4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食用农产品1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6批次,酒类24批次,水果制品28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河北松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软麻花(油炸类糕点),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24,标准值为≤1。初检机构为邢台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河北松润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不合格结论。

2.宣化超市发有限责任公司大新门店销售的海虾,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13g/kg,标准值为≤0.1g/kg。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3.唐山市路南尚易食品经销处经营的糕点(红豆),霉菌检出值为170CFU/g,标准值为≤150CFU/g。检验机构为唐山市食品药品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公众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投诉举报热线“12315”进行举报。

食品抽检合格-20191111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