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北京市交通委:今起“黑车”在机场、地铁站营运将罚5万元

2019-11-08 13:28:32 中国网财经

中国网财经11月7日讯 据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网站今日消息,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通知称,即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在飞机场、火车站、公交枢纽、地铁站周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行为,一经查获,按照《北京市查处非法客运若干规定》均处以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对非法安装的专用营运标识、设施予以没收。

在此期间,原《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关于修订<北京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京交执总法发(2018)82号)中“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相关自由裁量基准”将暂时停止执行。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