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武汉市汉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关于武汉市财政学校食堂不合格香脆豆角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一、抽检基本情况。汉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琪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武汉市财政学校食堂进行抽样检验。2019年4月12日接到湖北琪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12019C5598号检验报告,报告显示2019年3月22日抽检武汉市财政学校食堂采购的香脆豆角(标称生产商为云梦县建豪红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日期2019年2月21日,保质期六个月),检验项目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实测数值1.548,标准值为≤1,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理情况。2019年4月12日汉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检验报告送达武汉市财政学校食堂,开展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责令该单位改正,要求该单位分析香脆豆角检验不合格的原因,进行整改。该单位在收到检验报告后无异议。当天汉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该单位按要求进行了分析,造成不合格的原因应为生产环节所致,已自行把库存的一件货品作了销毁处理,同时提交了书面情况说明。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武汉市财政学校食堂说明了进货来源,提交了供货商证照、进货单据、厂家成品检验报告等资料。该单位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的规定,汉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武汉市财政学校食堂免于处罚。不合格产品的情况该局向生产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了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