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0月30日讯 近日,信网(0532—80889431)了解到,青岛汉卓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检测报告检测点位/样品不符合规定,被卫生健康委依法进行处罚。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规定: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
针对该企业的有关行为,卫生健康委依法对其进行警告并责令整改。
为进一步核实,信网联系到青岛汉卓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会就此事了解后给予回复,截至发稿,信网未收到有关回复。
信网记者 丛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