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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抽检371批次食品样品 不合格6批次

2019-10-31 21:38:1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6批次不合格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甘市监通告【2018】第9期(总第9期)》。据通告,原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方便食品、蜂产品、乳制品共371批次,合格样品365批次,不合格6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安定区北关综合超市销售的标称河南和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调味面制品(辣么棒),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1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二)通渭县马营惠利经销部销售的标称驻马店市慧沣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川辣面筋(调味面制食品),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12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检出值为0.05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安赛蜜检出值为0.07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三)通渭县利民小百货部销售的标称平江县凯旋食品厂生产的素牛筋牛肉味(挤压糕点),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08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安赛蜜检出值为0.06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四)城关区盐场路百润办公文体店销售的标称尉氏县运通食品厂生产的老式大辣片,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3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检出值为0.12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五)七里河区鑫金典百货零售店销售的标称许昌市襄城县金浪食品厂生产的新一代臭干子(调味面制食品),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检出值为0.06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安赛蜜检出值为0.06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六)武威市凉州区景卉蜂蜜经营店销售的标称甘肃景卉蜂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景卉牌枸杞蜜,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300CFU/g,标准规定为≤1000CFU/g。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白银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兰州市、定西市、武威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由省局向社会公布。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doc

2.方便食品抽检监测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3.方便食品抽检监测合格产品信息.xls

4.蜂产品食品抽检监测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5.蜂产品食品抽检监测合格产品信息.xls

6.乳制品食品抽检监测合格产品信息.xls

7.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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