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甘市监通告【2018】第2期(总第2期)》。据通告,原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方便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共205批次,抽检合格样品203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 榆中福润德百货商行销售的标称河南星亮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软面筋调味面制品,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22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二) 皋兰忠和朝震蔬菜部销售的标称河南星亮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辣动力-大面筋,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22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经营单位所在地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由省局向社会公布。
方便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检验机构 | 备注 |
1 | 河南星亮点食品有限公司 | 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小董乡高村 | 榆中福润德百货商行 | 兰州市榆中县夏官营镇民大经三路 | 软面筋调味面制品 | 90g/袋 | 李星星 | 2018/2/24 |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0.22g/kg||不得使用 | 甘肃/国抽 | 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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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河南星亮点食品有限公司 | 河南省焦作市陟县小董乡高村 | 皋兰忠和朝震蔬菜部 | 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忠和镇崖川村174号 | 辣动力-大面筋 | 90g/包 | 顾湘 | 2018/3/1 |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0.22g/kg||不得使用 | 甘肃/国抽 | 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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