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19>>

上海市药监局通报2019年第二批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监督抽查情况

2019-10-28 17:41:2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关于对本市2019年第二批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推进《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条件和备案管理办法》落实,加强本市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监督管理,提高本市临床研究水平,2019年8月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19年第二批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监督抽查项目的通告》,并于9月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

  本次监督检查共出动52人次,涉及全市7家临床试验机构,现场抽查项目6个,其中2个为本市第二类注册在审项目,4个为临床试验过程项目(第三类产品)。

  在现场检查中未发现涉及真实性相关问题,但存在以下合规性问题:一是个别申办者不能有效实施监查并提供监查报告,及时纠正临床试验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偏离;二是个别研究者未严格遵循试验方案开展临床试验;三是个别试验用医疗器械使用记录不全;四是培训不到位等。个别三甲医疗机构的个别项目在临床试验中,向受试者收取与试验品种相关的检验检查等诊疗项目费用,整个试验结束后报销,不进入医疗机构收费系统,在知情同意书中未充分告知受试者权益。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合规性问题,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切实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已责令申办者和临床试验机构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

  本次检查还对已取得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号的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发现以下问题:个别机构未建立独立的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和药物相关制度混合,不符合《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条件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该临床试验机构进行整改。

  下一步,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召开全市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监督检查总结大会,反馈2019年监督检查情况并开展相关法规业务培训,促进申办者和临床试验机构完善临床试验组织机构,建立良好的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服务临床研究成果转化。

(责任编辑:车车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