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10月18日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广东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信息(第十九期)》,肇庆市养天和康民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端州区天宁分店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肇庆市端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第八十二条,吊销肇庆市养天和康民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端州区天宁分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受理其申请,并罚款28000.00元(贰万捌仟元整)。
序号 | 违法企业名称或或行为人姓名 | 单位地址或住所(住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码或或行为人身份证号码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处罚依据 | 处罚情况 | 公布期限 | 涉案产品信息 | 发布单位 | |||
产品名称 | 标识 | 批准文号 | 生产许可证号 | |||||||||
10 | 肇庆市养天和康民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端州区天宁分店 | 肇庆市天宁北路70号花园大厦首层9号商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202MA51GPWA8B,企业负责人:吴惠贞,身份证号码:441221********6463 | 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第八十二条 | 1.吊销肇庆市养天和康民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端州区天宁分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2.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受理其申请;3.罚款28000.00元(贰万捌仟元整)。 | 五年(2019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7日) | / | / | / | / | 肇庆市端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