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0月15日讯 近日,信网获悉,有关部门在对青岛华钟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钟制药”)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现场将200危险废物(废机油、废灯管等)与非危险废物混合存贮,混合后的废物总量约为400公斤左右。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根据该法,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市北分局对华钟制药进行一般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青岛华钟制药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年12月31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重庆南路202号,法人代表为中嶋洋一。经营范围包括颗粒剂、中药饮片(药品生产许可证 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等。
为了核实该案,信网通过华钟制药的对外公示电话联系该司,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对此并不是很了解。
信网记者 王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