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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针对老年人保健品诈骗再升级

2019-10-11 11:51:00 海淀法院网

高价购买保健品被骗,为隐瞒子女不想报警?

购买的保健品不好用,挂念销售贴心不想追究?

保健品销售业整体下行,隐匿其间的骗子偃旗息鼓?

日前,海淀法院审结一起针对老年人的保健品退费诈骗案件,揭开了以退费为由骗取手续费的新型保健品诈骗黑幕,犯罪团伙中三人被判刑。

买了不合格保健品,有人通知可以退费了

2019年1月8日上午,82岁的老人秦琴家座机响起。一位自称某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询问她是不是秦女士,并告诉她最近查封了很多生产不合格保健品的公司,她在购买名单上,请她去核实情况并办理退费。询问了秦女士家地址后,对方表示明天一早来接她。

次日清晨,司机和给其打电话的男子如约而至。两人和秦女士向亦庄附近的酒店驶去,并引荐了领导“杨主任”。杨主任称他们组织了“保健品联盟”,联合业内近千家单位,每家出资五十万,把钱退给之前买保健品受骗数额较大的人员。秦女士回忆自己应该购买了接近200万元,杨主任告诉秦女士,这样的大额退款要收10%的手续费。秦女士说没钱后,杨主任打电话查询秦女士的购买数额,告诉她记录数额是160万元,如果没钱,可以先交5万元手续费,先退50万,一周后退款到账。

秦女士打算刷卡时,杨主任说不能刷卡,只能取现。随后,杨主任在纸上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和单位名称、地址,吩咐司机和会计带着秦女士回家取回存折。12时左右,三人到银行取出五万元现金,交给会计后秦女士拿到了一张收条。会计告诉秦女士,收据两天内会寄到,让其注意查收。后秦女士没有收到收据,也没有收到退赔款,联系杨主任时,已经不知所踪。

黑卡、删除记录、遮挡号牌:侦查与反侦察

被骗后,秦女士没有报警。

报警的是76岁的胡先生。就在秦女士被骗前1个月,胡先生因相同手法被骗走3.28万元。

然而侦查的过程并不顺利。

胡先生能提供给警方的线索和秦女士类似,几个手机号码,一张字条,一个酒店地址。手机号码经查,均未经实名注册,且已经停止使用;纸条上姓名、工作单位、地址不实;关于车辆型号、车牌号,胡先生说没有记清楚;酒店的名称、房间号,也记不清,只知道是在酒店二楼;银行取款录像,没有嫌疑人的清晰照片。后经过两个月的排查走访,警方发现线索,最终在丰台区青塔区的出租屋内将犯罪分子李某抓获。

被抓获后,李某拒不认罪,其银行卡内无存款,后公安机关根据手机内的聊天记录,找到和李某联系的宋某、刘某等四名涉案人员。

一组信息卖2万元,销售说“关系很好,你别提我”

案件在宋某处出现突破。

宋某在侦查及庭审中供述,他和李某之前都是销售保健品的,2018年底,李某联系其,说某不合格保健品被曝光后卖不动了,没有组织买保健品的活动,没有地方卖保健品,国家管控力度也加大了,很多人转行了。李某告诉宋某,有人向他提供了客户信息和来钱的方法,问宋某要不要参与。这个方法就是秦女士遇到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以退保健品费用为由,骗取手续费。

开始的时候,宋某并不敢参加,只向李某提供了曾向其购买过保健品的被害人姓名、住址、电话、家庭情况、购买数量等信息,并特意叮嘱,“老太太很好说话,和我关系很好,你别提我”。

两天后,李某转给宋某2万元,告诉这是他三分之一手续费。如此容易且快速的方式,坚定了宋某的信心,宋某正式入伙成为了“杨主任”。李某向宋某传授了更多犯罪手法,比如适当遮蔽车牌、谈价方式、及时删除信息等;对于不能删除的转账记录,李某团伙约定,一旦被抓获,就说是玩百家乐产生的赌债。

在宋某处,公安获取了更重要的物证:一本被害人登记本。就是根据登记本,公安机关找到了秦女士等5名被害人,查证诈骗金额23万余元。

获刑,涉案钱款大部分退赔

根据证据及在诈骗中的参与情况,公诉机关最终对实施诈骗的李某、宋某和提供信息的刘某提起公诉。

庭审中,李某、宋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刘某则称自己不知情,只是给了李某保健品购买人的信息,李某给自己的钱是赌债。然而从二人手机中恢复的聊天记录证明,刘某不但知情,而且积极指导李某的诈骗行为。

考虑到三人多次诈骗老年人财物,法院经审理后,最终以诈骗罪判处三人五年、三年、一年四个月有期徒刑,并处不等罚金。宣判后,三人均未上诉;侦查及审理过程中,三人陆续退赔人民币21万余元,目前正在等待发还中。

【法官释法】

保健品退费诈骗不是新类型案件,该种手法在此前的保健品诈骗中伴生出现过,但频率较低。罪犯既有将受害人信息转卖他人实施诈骗的,也有由售者自己实施后续诈骗的情况,但像本案中出现的,犯罪手法纯熟、反侦察能力强、犯罪链条完整的情况,还是值得重视。

老年人、尤其是有支付能力的老年人,一直是保健品诈骗的重灾区。本案中的全部被害人,在此前都曾遭受过保健品销售诈骗或纠纷,但或是为隐瞒子女,或者子女不想父母担忧,都没有选择报警,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也为后续被骗埋下了诱因。

因此我们重申以下3点:

第一,销售能治疗疾病的保健品的,属诈骗;

第二,以办理保健品退费或赔偿收取手续费的,属诈骗;

第三,被骗后及时报警,有利于打击犯罪、挽回损失。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范静

(责任编辑:广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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