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0月9日,德州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关于收回乐陵市吉鑫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吉鑫堂第十九店、乐陵市养心堂中药大药房药品GSP认证证书的公告(2019年 第25号)。
据公告,近日,德州市局组织检查组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药品GSP认证后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乐陵市吉鑫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吉鑫堂第十九店和乐陵市养心堂中药大药房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不再符合认证标准,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山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依法收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应按规定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
序号 | 证书编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处理情况 | 撤销日期 |
1 | SD14-Cb-20150137 | 乐陵市吉鑫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吉鑫堂第十九店 | 乐陵市阜盛西路北侧 | 由德州市局收回其GSP认证证书;由乐陵市局依法对其核查处理。 | 2019年10月9日 |
2 | SD14-Db-20150571 | 乐陵市养心堂中药大药房 | 乐陵市振兴东路工会小区沿街 | 由德州市局收回其GSP认证证书;由乐陵市局依法对其核查处理。 | 2019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