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9月29日,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公布对平南县大安镇纯而鲜食品厂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的情况,12个方面内容共27个检查项目中存在37个问题,本次体系检查得分40.11分。
2019年9月17日至18日,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以下简称体系检查)工作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平南县大安镇纯而鲜食品厂(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145082100362,生产地址:平南县大安镇贺岗村木二屯19号)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工艺布局、人员管理和过程管理等15个方面内容共41个检查项目进行了检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生产体系检查工作规范(2019年修订稿)》(桂市监办发〔2019〕39号)的具体检查和评分规定,发现平南县大安镇纯而鲜食品厂在生产场所、设备设施、人员管理、配方标签管理及许可范围、原辅料管理制度、物料储存和分发制度、过程管理制度、人员制度管理、检验管理制度、不合格品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食品安全追溯制度等12个方面内容共27个检查项目中存在37个问题,本次体系检查得分40.11分。现将检查发现的问题通告如下:
序号 | 存在的问题 | 具体的条款和依据 |
1 | 厂房东面道路地面未硬化,墙边垃圾、杂草较多。 | 不符合GB 14881-2013中3.2.3条款厂区内的道路应铺设混凝土、沥青、或者其他硬质材料;空地应采取必要措施,如铺设水泥、地砖或铺设草坪等方式,保持环境清洁,防止正常天气下扬尘和积水等现象的发生的要求。 |
2 | 厂区内堆放有木头、旧设备等杂物,并有积水。 | 不符合GB 14881-2013中3.2.3条款厂区空地应采取必要措施,如铺设水泥、地砖或铺设草坪等方式,保持环境清洁,防止正常天气下扬尘和积水等现象的发生。 |
3 | 获证时包装间与冷却间相分隔,但现场检查企业包装间与冷却间未隔离。 | 不符合GB 14881-2013中4.1.3条款厂房和车间应根据产品特点、生产工艺、生产特性以及生产过程对清洁程度的要求合理划分作业区,并采取有效分离或分隔的要求。 |
4 | 生产车间部分顶棚、墙壁有蜘蛛网和霉斑。 | 不符合GB 14881-2013中6.2.1条款厂房内各项设施应保持清洁的要求。 |
5 | 企业对库房未采取有效防虫防鼠和清洁措施:原料仓库内发现有蟑螂和较多蟑螂虫卵,地面上有很多线头、碎米等杂物,包装材料仓库顶部有一块天花板脱落、传递窗内放有杂物; | 不符合GB 14881-2013中6.2.1条款厂房内各项设施应保持清洁,出现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新和6.4.2条款生产车间及仓库应采取有效措施(如纱帘、纱网、防鼠板、防蝇灯、风幕等),防止鼠类昆虫等侵入。 |
6 | 原料仓库和包装材料仓库内使用的是木制垫板,不符合贮存要求; | 不符合GB 14881-2013中5.1.8.1条款应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的数量、贮存要求相适应的仓储设施的要求。 |
7 | 内包材消毒装置不齐全。 | 不符合GB 14881-2013中5.1.8.1条款应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的数量、贮存要求相适应的仓储设施的要求。 |
8 | 生产车间内蒸粉机的传动链条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防止油渍污染产品。 | 不符合GB 14881-2013中条款8.4.2 应通过采取设备维护、卫生管理、现场管理、外来人员管理及加工过程监督等措施,最大程度地降低食品受到玻璃、金属、塑胶等异物污染的风险。 |
9 | 生产车间更衣室堆放有旧设备、旧饮料罐等较多杂物; | 不符合GB 14881-2013中6.2.1条款厂房内各项设施应保持清洁的要求。 |
10 | 鞋消毒池内未见有消毒液; | 不符合GB 14881-2013中5.1.5.2 条规生产车间入口及车间内必要处,应按需设置换鞋(穿戴鞋套)设施或工作鞋靴消毒设施。 |
11 | 更衣室内未见有工作服; | 不符合GB 14881-2013中6.6.2条款应根据食品的特点及生产工艺的要求配备专用工作服,如衣、裤、鞋靴、帽和发网等的要求。 |
12 | 磨浆间内的排水口未见有水封; | 不符合GB 14881-2013中5.1.2.2条款 排水系统入口应安装带水封的地漏等装置,以防止固体废弃物进入及浊气逸出。 |
13 | 生产车间缺少废弃物存放设施。 | 不符合GB 14881-2013中5.1.4条款应配备设计合理、防止渗漏、易于清洁的存放废弃物的专用设施的要求。 |
14 | 企业未能提供出厂包装称量用计算器具的检定证书; | 不符合GB 14881-2013中5.2.2条款用于监测、控制、记录的设备,如压力表、温度计、记录仪等,应定期校准、维护。 |
15 | 现场检查出厂微生物项目用的检验试剂已过有效期。 | 不符合GB 14881-2013中9.2条款自行检验应具备与所检项目适应的检验室和检验能力的要求。 |
16 | 检验员谢信鸿的检验员证有效期为2019年09月07日,未在有效期内。 | 不符合GB 14881-2013中9.2条款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人员按规定的检验方法检验的要求。 |
17 | 企业获证时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为鲜湿米粉,但企业实际生产时添加有小麦淀粉,生产的品种为调制鲜湿米粉,超出生产许可范围。 | 不符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中第三十二条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现有工艺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食品类别等事项发生变化,需要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
18 | 企业未能提供原料库存放的大米(广西首丰粮食有限公司,2019年08月22日生产)、小麦淀粉(润禾粉业南通有限公司,20190701)以及油料间存放的食用植物调和油(益海嘉里(防城港)有限公司,20190727)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 | 不符合GB 14881-2013中7.2.1条款关于采购的食品原料应当查验供货者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的要求。 |
19 | 原料库存放的大米、小麦淀粉以及油料间存放的食用植物调和油未记录在《原辅料进货台账》中。 | 不符合GB 14881-2013中14.1.1条款关于应建立记录制度,对食品生产中采购、加工等环节详细记录的要求。 |
20 | 《原辅料进货台账》未记录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联系方式等信息。 | 不符合GB 14881-2013中14.1.1.1条款关于应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要求。 |
21 | 原料库存放的小麦淀粉、包材间存放的内包装袋未与墙壁、地面保持适当距离。 | 不符合GB 14881-2013中5.1.8.4条款关于贮存物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适当距离的要求。 |
22 | 原料库物料堆放处未设置物料信息标识。 | 不符合GB 14881-2013中5.1.8.3条款关于原料、包装材料等应依据性质的不同分设贮存场所、或分区域码放,并有明确标识,防止交叉污染的要求。 |
23 | 企业未能提供产品投料记录。 | 不符合GB 14881-2013中14.1.1条款关于应建立记录制度,对食品生产中采购、加工等环节详细记录的要求。 |
24 | 企业未能提供生产记录。 | 不符合GB 14881-2013中14.1.1条款关于应建立记录制度,对食品生产中采购、加工等环节详细记录的要求。 |
25 | 企业未能提供清洁剂、消毒剂使用记录。 | 不符合GB 14881-2013中8.3.6条款关于清洁剂、消毒剂领用时应准确计量、作好使用记录的要求。 |
26 | 清洁作业区入口处更衣室消毒设施不能正常使用。 | 不符合GB 14881-2013中5.1.5.4 条款应在清洁作业区入口设置洗手、干手和消毒设施的要求。 |
27 | 企业未对生产环境及过程产品进行微生物监控。 | 不符合GB 14881-2013中8.2.2.1及8.2.2.2条款关于根据产品特点确定关键控制环节进行微生物监控的要求。 |
28 | 磨浆机内部与米浆接触的部分锈迹严重,植物油导油管道出油口处有污垢。 | 不符合GB 14881-2013中6.2.1条款厂房内各项设施应保持清洁的要求。 |
29 | 企业提供的生产加工人员的健康证明已过有效期。 | 不符合GB 14881-2013中6.3.1.2条款关于食品加工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的要求。 |
30 | 企业未能提供2019年的职工食品安全培训计划。 | 不符合GB 14881-2013中12.3条款关于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年度培训计划并进行考核的要求。 |
31 | 2019年未委托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 不符合GB 14881-2013中9.1条款应通过自行检验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对原料和产品进行检验的要求。 |
32 | 2019年未开展过产品出厂自行检验。 | 不符合GB 14881-2013中9.1条款应通过自行检验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对原料和产品进行检验的要求。 |
33 | 无真实的检验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 | 不符合GB 14881-2013中14.1.1条款应建立记录制度,对食品生产中加工、检验等环节详细记录。记录内容应完整、真实,确保对产品从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的所有环节都可进行有效追溯的要求。 |
34 | 企业未及时保留样品。 | 不符合GB 14881-2013中9.3条款应建立产品留样制度,及时保留样品的要求。 |
35 | 企业未能提供不合格品处置记录。 | 不符合GB 14881-2013中14.1.1.4条款关于应如实记录发生召回的食品的名称、批次、规格、数量、发生召回的原因及后续整改方案等内容的要求。 |
36 | 原料库、生产车间天花板有霉斑、蜘蛛网,冷却风扇有积尘,企业未及时落实食品安全防范措施。 | 不符合GB 14881-2013中6.2.1条款关于厂房内各项设施应保持清洁,出现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新的要求。 |
37 | 企业未能提供食品安全追溯制度和管理规范。 |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关于食品生产者应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的规定。 |
检查组已将检查发现的问题书面反馈平南县大安镇纯而鲜食品厂和平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属地监管职责划分,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平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通告指出,平南县大安镇纯而鲜食品厂应按要求认真进行整改,并积极配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调查和处理工作。平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及时将处理结果报送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