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政府网站消息,近日,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六市监罚字〔2019〕68号) ,公布关于六安市金安区金永成干货经营部未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盐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履行结果 | 是否移送 |
1 | (六)市监罚字〔2019〕68号 | 六安市金安区金永成干货经营部未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盐案 | 六安市金安区金永成干货经营部(金永成) | 92341502MA2QDU6R6U | / | 六安市金安区金永成干货经营部未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盐的行为违法了《食盐专营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食盐合格证明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 | 依据《食盐专营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该经营户处以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尚未售出食盐四十三箱。 | 自动履行 |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20日 | /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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