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 第33号〕》,1批次水产制品样品不合格。
信息显示,天猫新四海京菓旗舰店(经营者为福建省厦门新四海商贸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福建省厦门新四海商贸有限公司委托福建省厦门良本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的鳕鱼片,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小知识:N-二甲基亚硝胺是N-亚硝胺类化合物的一种,食品中天然存在的N-亚硝胺类化合物含量极微,但其前体物质亚硝酸盐和胺类广泛存在于自然界中,在适宜的条件下可以形成N-亚硝胺类化合物。N-二甲基亚硝胺是国际公认的毒性较大的污染物,具有肝毒性和致癌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水产制品(水产品罐头除外)中N-二甲基亚硝胺最大限量值为4.0 μg/kg。目前由N-二甲基亚硝胺引起的急性中毒较少,但如果一次或多次摄入含大量N-亚硝胺类化合物的食物,也可能引起急性中毒。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水产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样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结果 | 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1 | 委托商:厦门新四海商贸有限公司;分装商:厦门良本食品有限公司 | 委托商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96号之二1201室、1202室、1203室、1207室;分装商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坪埕南路178号五层501 | 天猫新四海京菓旗舰店 | https://detail.tmall.com/item.htm?id=570640828311&spm=a1z09.2.0.0.6d7f2e8dLOoueo&_u=v9cbgid429c | 鳕鱼片 | 125g/袋 | / | 2019/5/13 | N-二甲基亚硝胺 | 25.4μg/kg | ≤4.0μg/kg |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