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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押人员患重症,家属为何拒绝治疗

2019-09-21 10:15:40 检察日报

在押人员身患重病,家属却签字拒绝治疗。近日,吉林省长春市检察院法医宋光涛依靠技术性证据审查,找出了真相。

今年6月,吉林省长春监狱在押人员李某因“厌食、乏力1月,周身黄染半月”住院。经检查,李某周身黄染、肝脏内存在占位性病变,病理结果为“混合型肝胆细胞癌”。为保证患者能够正常进行治疗,长春监狱决定启动暂予监外执行程序并通知家属。然而患者家属竟签字明确拒绝为其进行治疗。

7月中旬,长春监狱将案件报送至长春市城郊地区检察院,该院申请长春市检察院技术信息部门对相关文书进行技术性证据审查。宋光涛接到案卷材料后,认真审查了全部医疗材料及案件卷宗。“家属不配合治疗,身患重症的犯人就无法保外就医,犯人家属为何不同意治疗?”宋光涛立即与家属联系。原来,主治大夫向家属告知病情时说李某是癌症晚期,做穿刺减黄治疗存在风险,且效果不一定明显,李某家属才签了一份拒绝穿刺治疗的决定书,并非不愿积极治疗。

弄清事情原委后,宋光涛找到李某的主治医生沟通救治方案。经沟通,李某的疾病可以进行药物保守治疗。于是,主治医生将李某病历修改为“同意药物治疗,拒绝彩超定位下胆道穿刺引流”。李某家属这才同意了治疗方案。

有了这份重新出具的病历,李某就符合了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中相关疾病的特征。随后,长春市检察院出具了一份技术性审查意见书,作出了“李某所患疾病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中相关疾病的特征”的审查意见。吉林省监狱管理局根据长春市检察院的技术性审查意见书出具了《吉林省监狱管理局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身患重症的李某得以前往吉林省肿瘤医院接受治疗。

(责任编辑:广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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