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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桂祥顺食品有限公司涉嫌经营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商品被处罚

2019-09-17 10:41:5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9月12日,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关于天津市桂祥顺食品有限公司经营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商品案的处罚决定书。

处罚决定书津市场监管东中罚[2019]259号指出,天津市桂祥顺食品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案件名称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Case

ENTNAME

REGNO

ZZJGDM

FDDBRMC

PenDecNo

IllegActType

PenType

penbasis

 

JudAuth

PenDecIssDate

remarks

天津市桂祥顺食品有限公司经营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商品案

天津市桂祥顺食品有限公司

91442000568282514R

 

袁会茹

津市场监管东中罚[2019]259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四)项的规定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依据《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

主动履行,15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0910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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