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天津市福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京东情缘铜锣烧夹心蛋糕(香芋味)案。
案件名称 |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 备注 |
天津市福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京东情缘铜锣烧夹心蛋糕(香芋味)案 | 天津市福厦食品有限公司 | 91120110600772258B |
| 郑龙庆 | 津市场监管武稽罚【2018】39号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为生产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 自动履行,分两期缴付 |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2018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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