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8月28日,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关于天津市山上下餐饮有限公司和平店超范围经营凉菜案的处罚决定书。
处罚决定书津市监和罚【2019】74号显示,执法人员于2019年1月28日到天津市和平区汉阳道51号的天津市山上下餐饮有限公司和平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在网络平台上从事冷食类食品制售。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警告。
案件名称 |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 备注 |
天津市山上下餐饮有限公司和平店超范围经营凉菜案 | 廖茁 | 120101000146374 |
| 廖茁 | 津市监和罚【2019】74号 | 执法人员于2019年1月28日到天津市和平区汉阳道51号的天津市山上下餐饮有限公司和平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在网络平台上从事冷食类食品制售 | 警告 |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 |
| 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19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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