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生产经营不符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 无锡市新区天嘉快餐经营部被处罚

2019-08-26 11:44:5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网站获悉,近日,无锡市新吴区市场监管局发布锡新吴市监案字〔2019〕04第12号处罚决定书,新区天嘉快餐经营部生产经营不符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及第二款没收30元,罚款50000元。

无锡市新吴区市场监管局二○一九年行政处罚案件台账(食品)

 

序号

案件来源

处罚决定书文号

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承办
部门

违法性质

立案时间

结案时间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

案件货值(万元)

罚没金额()

强制措施

吊销

备注

总额(万元)

没收(万元)

罚款(万元)

罚没物资

1

监督检查

锡新吴市监案字〔20190412

新区天嘉快餐经营部

王晴萍

无锡市新区硕放溇金村溇金路31

空港分局

生产经营不符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

2018.12.6

2019.6.25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及第二款

没收30元,罚款50000

0.03

5.003

0.003

5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