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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食品不合格 青岛隆盛祥食品被罚2万

2019-08-22 22:55:07 信网

信网8月22日讯 近日,信网(0532-80889431)了解到,因销售的“素红烧牛筋(调味面制品)”中多项成分不符合国家标准,青岛隆盛祥食品有限公司被青岛市市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罚款20000元。信网试图联系该公司,但对方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2019年5月6日,青岛市市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青岛隆盛祥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并对其销售的“素红烧牛筋(调味面制品)”进行了抽样检验。经检验,产品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执法人员马上对此事进行立案调查,经查,2019年4月6日,该公司从位于青岛市即墨区潮海街道办事处崂山一路124号的即墨区范延旭食品批发部处购得太康县湘味源食品厂生产的素红烧牛筋(调味面制品)一箱,共计120包,进货价为1.333元/袋,160元/箱。目前该批产品已经全部销售完毕,销售价1.5元/袋,总销售利润为20元。

在调查中,青岛隆盛祥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向执法人员出示了进货凭证、进货厂家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厂家提供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以及食品召回公告照片,证明其有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行为。综上,青岛市市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7月25日依法对青岛隆盛祥食品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没收违法所得20元,并处罚款20000元。信网试图联系该公司,但对方电话始终无人接听。信网记者 杨宇宣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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